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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古人身处历史漩涡中的不得已:谈曾国藩参陈启迈

十年砍柴公号 文史砍柴 2018-07-12

▲沈葆桢


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了由《常德日报》刊发的一篇奇文。这篇题为《陈启迈与曾国藩的恩怨》说:


陈启迈与曾国藩在官场角力,以失败而告终,实际上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曾国藩参劾陈启迈,为了使人相信并非出自个人恩怨,自称与陈启迈“三同”,实际上并非如此。陈启迈比曾国藩大14岁,根本谈不上“同年”。陈启迈道光二十一年(1841)选翰林院庶吉士,曾国藩则是在道光十八年(1838)入翰林院,两人并非“同官翰林”。至于说“同乡”,最多只能算“湖南老乡”,并非真正的“同乡”。“三同”是假,其他罪名亦不足信。孰是孰非,自有公论。


陈启迈是湖南武陵人(今为常德市市区),乃常德乡贤。常德人和常德的媒体想替乡贤说句公道话,可以理解,但这篇文章缺乏起码的文史常识,让人读完哭笑不得。陈启迈1796年出生,曾国藩1811年11月出生,陈大曾14岁不假,但他俩都是道光十八年(1838)年的进士,当然是货真价实的同年呀,古代科举时代连不同省同一年的乡试举人都互称同年,何况是同一科的会试和殿试?显然这个文章的作者不理解古代“同年”的意思。曾国藩和陈启迈都在同一时期于翰林院里任职,当然是“同官”,同一个衙门的同事呀,也许他们级别有差。至于都在北京为官,湖南湘乡人和湖南常德人怎么就不是同乡呢?谁说一定要是一个县的才算同乡?


作者希望以“三同是假”来为陈启迈辩冤,进而指责曾国藩虚伪,我觉得毫无必要。曾国藩奏折中的强调三同,是一种作文的方法,以此来显示自己大公无私,为公事不惜参劾交情很深的熟人,使奏折更能打动皇帝。


这篇文章说,“正是在办团练、建湘军、镇压太平军的问题上,身为江西巡抚的陈启迈,和他(曾国藩)意见相左,不与他合作,遭到他的嫉恨与报复,直至向皇帝上书,把陈启迈削职为民。”这是简单而武断地评判古人的是非。



无论陈启迈还是曾国藩,都是在传统文化中成长的士人精英,是那个时代湖湘俊杰的代表人,他俩的道德学问在当时已受到了士林的公认。后人要判个谁是谁非,是一件很难的事。评论古人历史事件,我认为要设身处地,回到历史的场景,以“同情之理解”的心态来看待。


回到历史的场景里分析曾国藩参陈启迈这件事,我以为此乃势在必然,是曾国藩不得不做的事情,与两位湖南同乡的个人恩怨关系不大。“人在官场,身不由己”的俗语或许能道出办理公共事务中的某些无奈和不得已。


咸丰二年,曾国藩因母丧回家守制,正值太平军大举进攻湖南,皇帝任命在籍丁忧的曾国藩为团练大臣,操练湘勇。咸丰三年,湘勇第一次出省作战即在江西战场。江西成了湘军和太平军前期相持、拉锯最重要的地区,在江西领军作战的日子也是曾国藩一生最难熬的时光。


原因无他,皇帝既要曾国藩做事,又不给他钱和地盘。湘军本是民间办的武装,没有朝廷经制之师的“法律地位”,更没有稳定的粮饷来源。湘军粮饷靠曾国藩和他的伙伴们自筹,清廷只给政策。方式主要有三条:一是请求某个省应交给国库的银子截下来“转移支付”给湘军做粮饷;二是朝廷给纳捐的名额让湘军去劝募地方有钱人赞助;三是允许湘军在战区设厘金局,自己收税。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内忧外患、国库空虚的清帝国要曾国藩养那么一支部队,国库不发饷已经很过分了,怎么可能连政策也不给呢?所以《常德日报》那篇文章中所言是不公允的:


咸丰五年(1855)三月,曾国藩为了筹集粮饷,事前未经江西地方政府同意,擅自在驻地南康设立厘金局(地方税务局),向过往商人征收税款,引起商家的强烈不满。陈启迈认为曾国藩目中无人,越俎代庖,便联合臬司恽光辰,准备拟折上奏,告发曾国藩。


作为领军作战的大臣,曾国藩在江西地面设厘卡收钱,当然只需要皇帝同意就行了。和江西地方最高首长巡抚商量,多数人谁愿意自己所辖的地区负担增加呀?这件事不怪曾国藩,也不怪陈启迈,根子在朝廷。朝廷不在体制上理顺,把一支野战部队的后勤包揽起来,而是矛盾下放,势必引起野战军统帅和地方长官的冲突。——这也是帝王心术,让下面的大臣彼此有争端,皇帝做最终的裁决者。


因为咸丰帝对汉族大臣领兵的忌惮,故意削弱曾国藩的权力,不任命他为战区某个省的地方大员(湖北巡抚一职甫发布旋即收回)。古人言“有斯土则有斯财”,没有地盘的曾国藩仅仅头顶一个侍郎的虚衔,以督师办差的名义领军作战,自然处处会被地方官掣肘,他在湖南办团练时和骆秉章的种种龃龉亦是如此。


站在江西巡抚陈启迈的角度,他也没错呀。人常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陈启迈是一个操守不错的官员,做了江西一省的长官,他的屁股当然要坐在江西人这边,要为江西谋利益。本来湘军和太平军在江西开打,给江西人民带来无穷的痛苦,现在湘军又要就地筹措军费,他不配合,甚至想办法让湘军少收江西民间的钱,也是一种政治伦理上站得住脚的行为呀。更何况陈启迈年长曾国藩那么多岁,是同在北京做官的同乡年兄,资格比曾国藩老,出任封疆大吏也比曾国藩早,在曾国藩面前他有一种“我是大哥”的心理优势。曾国藩拿着朝廷的尚方宝剑,在江西征粮筹饷,他肯定心里非常不爽。朝廷把两个有脾气的湖南蛮子放到一口锅里争食,二者必然开撕。


于曾国藩而言,带领湘军打败太平军,这是关系帝国命运的大局,为了这个大局,你陈启迈不配合反而给我处处出难题,不赶走你我就没法办事,东南大局必将糜烂。两人势成水火时,就如张居正所言,“虽芝兰挡路,不得不除。”万载县县令李皓和办团练的举人彭寿颐的因争执相互控诉只是导火索而已。——陈启迈支持自己的下属李皓,将彭举人收押并令按察使刑讯治之,曾国藩当然要保护办团练的举人。于是专折“参江西巡抚陈启迈劣迹较多,恐误大局”。这时,在曾国藩和陈启迈之间,咸丰帝必须做出选择。为了自家的江山,他选择了维护“大局”的曾国藩,陈启迈不得不出局。


后人来评论此事,既不能简单地说陈启迈“气度狭隘,寸权必争”,也不能说曾国藩挟私报复,冷酷无情。这是在特殊时期特殊地区情势使然。


曾国藩后来与他一直器重、迭次保举的林则徐女婿沈葆桢的冲突亦是和参陈启迈原因一样。沈葆桢是道光二十七年的进士,和李鸿章、郭嵩焘、俞樾是会试同年,选为翰林庶吉士。曾国藩可以算是沈葆桢的老师,曾国藩领军后,对其倾力栽培,并推荐他任江西巡抚。


曾国藩任两江总督后,规定所辖江西厘金全部充作军饷,田赋和漕折归江西地方使用。但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湘军常截留江西的漕折以及九江关洋税。沈葆桢做江西巡抚,自己募勇建团,开支大为增加。太平军在浙江战场战败之后,大量残兵败将溃退到江西,江西局面危急,朝廷急忙调湘军的席宝田、江忠义部入赣,沈葆桢趁机将本省规模团练扩大。这样一来,江西地方部队的粮饷支出浩大,沈葆桢于是运作户部,将供应曾国荃围困金陵的大部队的款项截下来,充作江西军饷。


为此,曾国藩大骂沈葆桢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并说如果朝廷于博学鸿词科外,再增设一个绝无良心科,应该是沈葆桢得第一名。


可站在沈葆桢的角度,他也没做错什么呀。守土有责,他首先要保的是自己负全面责任的江西,蛋糕只有那么大,多给金陵的曾九帅一块,自己这里就少一块。曾国藩此时经过数年的煎熬与修炼,不复参陈启迈的锐气。他没有具折参劾自己保举的沈葆桢,而他恩人的儿子、长沙府同乡李桓却受到了连累。


李桓,字叔虎,湖南湘阴人,系道光间两江总督李星沅之三子。这李星沅可是曾国藩的大恩人。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被钦命为四川乡试正考官,路上得了重病,行至西安时,李星沅时任陕西巡抚,他把曾国藩这位同乡后辈借到官署中,请三秦最好的医师诊治,数日后曾国藩痊愈,才得以启程过秦岭,抵达成都。


如果没有当时李星沅的关照,曾国藩很可能死在途中,就如他挽悼英年早逝的同乡同年梅钟澍那样:“万缘今已矣,新诗数卷,浊酒一壶,畴昔绝妙景光,只赢得青枫落月;孤愤竟如何?百世贻谋,千秋盛业,平生未了心事,都付与流水东风。”哪里还有后来的功业。


曾国藩带兵在东南作战时,李星沅已逝去多年,其子李桓投奔曾国藩,曾对这位恩人之子一开始很看重。清咸丰五年(1855),李桓出任江西广饶九南兵备道,后调南昌办理省城巡防事务,次年兼署江西省按察使,不久改任督粮道。同治元年李桓任江西布政使,用现在的话来说,和巡抚沈葆桢搭班子,沈是江西的一把手,他是二把手。这一年年底,沈葆桢母亲去世回福建丁忧,李桓署理江西巡抚。


作为江西布政使,李桓的立场和巡抚沈葆桢是一样的,怜惜江西已民穷财尽,想办法尽量减少本省商民的负担。他任布政使期间,整饬财政赋税,制订抽厘规章,定点设局,凡行商坐贾每千文只得抽厘二十,在三联单上注明可抵军粮数,以制止湘军随地设卡、滥收厘金之弊。——也就是说让收取商业税制度化,但因此上缴两江总督衙门的厘金减少。曾国藩为此发牒质询,李桓回书抗辩。两人闹掰了。同治二年春,李桓奉调陕西布政使,经武昌时登船失足跌倒,左肢中风麻木,请准离职养病。同治三年,曾国藩上疏参劾李桓在江西布政使任上的“过错”,受到降三级处分。从此李桓淡出官场,息影林下。


因为沈葆桢重重地伤了曾国藩,曾几乎和他绝交,沈葆桢曾国藩写信,曾也不回答。这种关系一直延续到湘军攻占金陵、东南底定以后。陈寅恪的祖父陈宝箴是江西人,亦是曾国藩很看重的能吏,他于是想办法来劝说曾国藩原谅沈葆桢。一次陈游江南,拜见曾国藩,据黄濬转引朱克敬《瞑庵杂识》所载:


(陈宝箴)从容而言:“舟行遇风,舵者、篙者、桨者顿足叫骂,父子兄弟若不相容,须臾风定舟泊,置酒慰劳,欢若平时,甚矣小人喜怒之无常也。”国藩曰:“向之诟,惧舟之覆,非有私也;舟泊而好,又何疑焉?”右铭(宝箴字)曰:“然曩者公与沈公之争,亦惧两江之覆耳;今两江已定,而两公之意不释,其所见不及船人哉?”国藩大笑,即日手书付沈,为朋友如初。


陈宝箴以舟子划船遇险做比喻,说在船只随时倾覆的危险前,驾驶同一条船的哪怕是父子兄弟,也会彼此责怪,不能相容。等船只平安抵岸,一家人又和好如初。真是小人喜怒无常呀。而曾国藩不认同陈宝箴,他认为在狂风暴雨里互相责骂,是大家都担心翻船,不是出于私心。船一旦停泊当然和好如初。于是陈宝箴进一步说,当初大人和沈葆桢的争执,也都是担心两江的倾覆,不是出于私心。今天两江已定,两位大人还是彼此不能原谅,难道见识还不如船夫么?


曾国藩和沈葆桢后来是否真的和好如初,得打一个大问号。但以一起划船遇到危险做比喻的道理,曾国藩当然明白。


曾国藩参劾陈启迈和曾国藩、沈葆桢之争,其实是一样的。彼此都忠于职守,想要干好分内的事,但角色不同,立场不同,当然有利益的冲突。后世读史者,想要简单武断地做一番是非评点,赞一方损一方,岂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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